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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分期提取强积金明天生效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提醒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成员,由明天(2016年2月1日)起,计划成员在退休或提早退休1时处理强积金,将会有更大的灵活性。
 
年满65岁或提早於60岁退休的计划成员,可选择以分期形式提取强积金,亦可选择一笔过提取全部强积金,或者将整笔强积金保留在计划内继续滚存。
 
假若成员选择分期提取强积金,他可因应个人需要,於不同时间申请分期提取强积金,而每次提取的金额及提取次数均不限。
 
受托人除必须交易费用2外,不得就整笔支付或该年内首四期分期支付的强积金,向计划成员收取费用或施加罚款,或从该成员的帐户扣取费用。如果成员有意作出多於四次的提取,必须留意是否会涉及额外收费,成员宜向所属受托人查询详情。
 
申请手续方面,如果计划成员拥有多个强积金帐户,他们可以就每个帐户采用不同的提取方式,但必须就每个帐户分别递交一份申请表。如果计划成员在同一个强积金计划下持有多个帐户,而每个帐户都采用相同的提取方式及金额,就只须向受托人递交一份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上填上各个帐户的号码。假如计划成员打算就同一个强积金计划下的各个帐户采用不同的提取方式或金额,便需要就每个帐户分别递交一份申请表。
 
所有的申请都必须交予相关的受托人。在一般情况下,受托人会在计划成员交妥全部文件後的30日内,向其支付强积金,以及发出支付权益报表。
 
如果计划成员决定将全部强积金保留在帐户内,就无须向受托人提出申请,其强积金亦将会继续投资於他所选择的基金。成员必须留意,留在帐户内的强积金仍会按成员的选择继续投资,资产值亦将随着市场变化。此外,受托人亦会如常收取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积金局已为新安排展开一连串宣传活动,包括在所有本地电视台播放以经典漫画人物老夫子为主角的电视广告,向市民讲解退休时提取强积金的新安排。积金局亦制作了宣传声带,在不同的电台播放,又在报章刊登广告。局方亦将透过社交网站及网上平台作宣传。
 
除此之外,积金局已经透过受托人,向数十万名59岁或以上的计划成员派发以老夫子漫画为主题的宣传单张,介绍在退休或提早退休时处理强积金的三个方法。积金局亦制作了另一版本的宣传单张,提供更详尽的资料,供公众参考。两份单张均已上载於积金局网站。
 
-完-

2016年1月31日

1以提早退休为理由提取强积金的计划成员,需要年满60岁,并声明已永久终止所有受雇及自雇工作,且无意再次受雇或自雇。
2必须交易费用为强积金受托人为了作出有关支付而进行买卖投资所招致的,或合理地相当可能如此招致的;及须向某方(该受托人除外)支付的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