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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强积金基金可认购『领汇』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积金局) 今日(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一) 宣布,积金局与多方面商议及参考法律意见後,认为强积金法例并无限制强积金基金透过国际认购方式认购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当局宣布公开发售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後,积金局已积极寻求方法,让强积金基金可以认购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积金局与多方面商议,并参考法律意见後,认为在强积金法例下,虽然强积金基金不可以透过本港公开认购的方式认购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但强积金法例并无限制透过国际认购方式认购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不过,发言人强调,个别强积金基金会否认购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完全由个别强积金基金投资经理依据强积金计划及基金的管限规则考虑及决定。 
 
积金局今日已发信通知十九个强积金核准受托人有关认购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方法。 
 
发言人又指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R E I T s ) 属於强积金准许的投资项目。 
 
「积金局董事会今年四月已经批准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纳入为强积金准许的投资项目,而随後积金局亦已修订有关指引,将获证监会认可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列为准许投资项目。积金局已在二○○四年八月通知所有强积金核准受托人该项修订。」 
 
发言人补充说,积金局已建议修改法例,加入新条款,容许所有准许投资项目可以透过公众认购的方式投资,包括获证监会认可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完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