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中心
新闻稿
虚假陈述提早提取强积金属违法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提醒强积金计划或职业退休计划成员,切勿因提早提取强积金而作出虚假声明。
早前一名职业退休计划成员因为在向计划受托人提交的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以申请提早提取其「最低强积金利益」1,在去年11月被裁定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罪名成立,被判即时入狱三个星期。
该名成员於2016年2月以永久离开香港为理由,向计划受托人申请提早取回其「最低强积金利益」,并声明自己从未作出过同类的提取申请。不过,根据积金局的纪录册,该名成员曾於2015年以同一理由,提早提取强积金权益。积金局遂把个案转交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该名成员为首名因作出虚假陈述以申请提早提取「最低强积金利益」而被判囚的职业退休计划成员。
根据现行法例,强积金计划或职业退休计划成员若以永久离开香港为理由,申请提早取回强积金权益或「最低强积金利益」时,需要作出法定声明,在宣誓文件上声称从没有於较早日期以相同理由获支付强积金权益或「最低强积金利益」,一旦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可被判监禁和罚款。
在2015-16年度,有两名涉及职业退休计划的成员因作出虚假陈述被法庭定罪,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80小时及罚款$4,000。
-完-
2017年1月17日
早前一名职业退休计划成员因为在向计划受托人提交的文件中作出虚假陈述,以申请提早提取其「最低强积金利益」1,在去年11月被裁定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罪名成立,被判即时入狱三个星期。
该名成员於2016年2月以永久离开香港为理由,向计划受托人申请提早取回其「最低强积金利益」,并声明自己从未作出过同类的提取申请。不过,根据积金局的纪录册,该名成员曾於2015年以同一理由,提早提取强积金权益。积金局遂把个案转交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该名成员为首名因作出虚假陈述以申请提早提取「最低强积金利益」而被判囚的职业退休计划成员。
根据现行法例,强积金计划或职业退休计划成员若以永久离开香港为理由,申请提早取回强积金权益或「最低强积金利益」时,需要作出法定声明,在宣誓文件上声称从没有於较早日期以相同理由获支付强积金权益或「最低强积金利益」,一旦作出虚假陈述,即属违法,可被判监禁和罚款。
在2015-16年度,有两名涉及职业退休计划的成员因作出虚假陈述被法庭定罪,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80小时及罚款$4,000。
-完-
2017年1月17日
1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豁免)条例》,获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成员在离职时,须按法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最低强积金利益」,再把相关数额全数由职业退休计划转至强积金户口保存,留作日後退休之用。「最低强积金利益」跟强积金权益一样,须在符合相关法例订明的情况下方可提取。职业退休计划成员若永久离开香港,法例规限只能一生一次以此为理由,提早提取他们的「最低强积金利益」或强积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