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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欢迎立法会通过《2019年职业退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今日(6月17日)通过《2019年职业退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加强职业退休计划注册处处长(注册处处长)(即积金局)在《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条例》)下的权力,以确保受《条例》规管的职业退休计划是以真正雇佣关系为基础的退休计划,以及提升计划的管治水平。积金局欢迎《条例草案》获得通过。新《条例》将於2020年6月26日刊宪,并於同日生效。
受《条例》涵盖的职业退休计划是强积金制度以外另一种以就业为本的退休计划,由雇主自愿为其雇员提供。《条例》的目的是为这些计划设立注册制度,确保计划受到妥善规管。截至2020年5月31日,总共有3,986个职业退休计划(包括3,435个注册计划及551个获豁免计划)。
《条例草案》规定现有职业退休计划的雇主须向积金局提交周年声明,以确认该等计划是以真正雇佣关系为基础。符合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准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职业退休计划可继续营运。
至於在《条例》实施当日或之後向积金局提交的职业退休计划新注册或豁免证明书申请,申请人须提交关於雇佣关系的额外声明,确认该等计划是以真正雇佣关系为基础。如属豁免证明书申请,有关的职业退休计划必须已获得香港以外地方的监管机构注册或批准,而该等机构须大致上执行类似注册处处长的职能。
至於在《条例》生效日期之前已经接获并仍处理中的注册及豁免证明书申请,积金局将会继续按照原有条例的规定处理。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条例草案》主要针对并非以真正雇佣关系为基础的计划,因该等计划违反《条例》的政策原意。新《条例》对於符合法例规定的计划、有关雇主和雇员实质影响不大。积金局将运用新《条例》所赋予的权力,跟进违规事宜及采取适当行动,包括有权撤销有关计划的注册或撤回豁免证明书。
为促进雇主及计划管理人对新《条例》的了解及协助他们为合规做好准备,积金局将举行简介会,讲解有关规定。
-完-
2020年6月17日
受《条例》涵盖的职业退休计划是强积金制度以外另一种以就业为本的退休计划,由雇主自愿为其雇员提供。《条例》的目的是为这些计划设立注册制度,确保计划受到妥善规管。截至2020年5月31日,总共有3,986个职业退休计划(包括3,435个注册计划及551个获豁免计划)。
《条例草案》规定现有职业退休计划的雇主须向积金局提交周年声明,以确认该等计划是以真正雇佣关系为基础。符合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准则以及相关规定的职业退休计划可继续营运。
至於在《条例》实施当日或之後向积金局提交的职业退休计划新注册或豁免证明书申请,申请人须提交关於雇佣关系的额外声明,确认该等计划是以真正雇佣关系为基础。如属豁免证明书申请,有关的职业退休计划必须已获得香港以外地方的监管机构注册或批准,而该等机构须大致上执行类似注册处处长的职能。
至於在《条例》生效日期之前已经接获并仍处理中的注册及豁免证明书申请,积金局将会继续按照原有条例的规定处理。
积金局发言人表示,《条例草案》主要针对并非以真正雇佣关系为基础的计划,因该等计划违反《条例》的政策原意。新《条例》对於符合法例规定的计划、有关雇主和雇员实质影响不大。积金局将运用新《条例》所赋予的权力,跟进违规事宜及采取适当行动,包括有权撤销有关计划的注册或撤回豁免证明书。
为促进雇主及计划管理人对新《条例》的了解及协助他们为合规做好准备,积金局将举行简介会,讲解有关规定。
-完-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