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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网志 ─ 秉持初心 深耕细作二十年

积金局主席黄友嘉博士今日(10月4日)发表最新一篇网志,表示强积金制度今年12月将会踏入20周年,藉此回顾强积金制度从构思到实践的点滴及制度设计的原意。

黄博士提到要确保退休保障制度在香港有效实行,其持续性相当重要。当年香港在制定强积金制度时,就参考了世界银行倡议的多支柱退休保障制度下的第二支柱,即是以职业为本、强制性供款、由私营机构管理为基础,透过界定供款安排的退休保障制度,特点是令制度具备足额资金,在财政持续性上较「随收随付」的退休制度更高。

黄博士亦谈及强积金制度的初心,就是透过定额供款的设计,以「平均成本法」的概念,协助打工仔建立为退休储蓄的纪律,加上善用「复息效应」,为他们带来更大的退休保障。根据强积金受托人提供资料显示,在2000年12月强积金制度推出时开立,并持续收取供款至2019年12月底的供款帐户,这些帐户累积的强积金平均为$42万。而当中有同时收取自愿性供款的帐户,若合计强制性供款及自愿性供款产生的强积金,这些帐户的累积强积金平均已超过$100万。

如欲阅读全文,请浏览「积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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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