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推出策略计划 巩固香港金融生态系统 共建更绿和更可持续未来

下稿代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发出︰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督导小组)今天(2020年12月17日)发布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策略计划,以及五个主要行动纲领。


督导小组确认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挑战,需要国际社会携手应对,而其他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对企业亦可能带来影响。督导小组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就相关事宜协调本港金融业界的不同机构,并支持和协调国际层面的工作。我们欢迎香港争取在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并已经准备就绪,支援落实即将於2021年中更新的《香港气候行动蓝图》。


为提高香港未来路向的透明度,督导小组制订策略计划提出从六方面巩固香港金融生态系统,长远共建更绿和更可持续的未来:

1. 加强管理气候相关财务风险;
2. 推动气候相关资讯在各层面的流通,以便利风险管理、资金分配及投资者保障;
3. 提升业内人士的相关技能,促进公众对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关注;
4. 鼓励产品创新及研究措施,促使资金流向绿色和可持续项目;
5. 把握内地带来的商机,发展香港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绿色金融中心;及
6. 加强区域及国际合作。

督导小组将落实五个短期行动纲领:

  1. 相关行业必须在2025年或之前按照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的建议1,就气候相关资料作出披露。根据现行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财政年度披露气候相关资料。此外,有关当局亦已就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在披露气候相关资料方面开展工作。我们将会在这基础上,积极加强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退休金受托人)在气候相关资料方面的披露,并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扩大强制披露的范围,务求令金融市场能够掌握更多企业及资产将如何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资讯,以支持更有根据的资本分配,并促进市场纪律。

  2. 以采纳共通绿色分类目录2为目标。在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下、由中国及欧盟所领导的绿色分类目录工作小组(International Platform on Sustainable Finance Working Group on Taxonomies)计划於2021年年中前制订「共通绿色分类目录」。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经加入了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

  3. 支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基金会的建议,成立一个新的可持续准则委员会,以制订及维持一套全球统一的可持续汇报准则。我们亦将会支持其他准则制订组织的协调工作,使全球的可持续汇报准则趋向一致。这些措施将令可持续汇报准则纳入稳健的管治架构内,并促使全球适用的独立核证准则的制订,以提高披露资料的可靠性。

  4. 鼓励进行以气候为重点的情境分析,以评估金融机构在不同气候变化情景下所受到的影响,例如透过银行及保险公司的气候风险压力测试试验计划,以及大型资产管理公司的情境分析。这些举措是我们要求金融机构将气候考虑因素纳入其业务程序(包括风险管理)的有关措施中的一部分,并且有助找出数据及技能方面的缺口,以便日後作出改进。

  5. 建立一个用作统筹金融监管机构、政府机关、业界持份者及学术机构的平台,协调跨界别技能建立、探讨前沿议题,及在可持续及绿色交易所以外编制一个公开的跨界别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源库。


督导小组在制订策略计划时,已谘询主要持份者及业界的意见,而日後亦将继续与业界及其他持份者紧密联系,以制订及推行具体政策措施。


督导小组联席主席、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Ashley Alder)表示:

「今天发布的具体行动纲领及长期策略计划,代表着督导小组各成员共同努力,务求将香港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措施,尤其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措施,提升至下一个层级。私营企业在逐步将资本引领到碳排放较低的活动方面,无疑担当着关键角色,而我们的计划旨在推动私营企业大幅度地作相关投资。香港的计划在全球层面上亦将带来重大影响;香港的资本市场总值达45.7万亿港元,规模极为庞大,在国际上举足轻重,这意味者香港在全球达致净零排放的整体工作目标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督导小组联席主席、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

「督导小组认为有急切需要应对气候和环境风险,及过渡至更可持续的经济体系。由於金融是商业及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来源,我们希望善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透过巩固香港业界的现有长处和专业知识,以及拓展业内人士的崭新和具创意的技能,支援香港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及促使资金推动区内的可持续项目。策略计划展现我们一致的愿景,配合五个主要行动纲领,令我们在过渡至更绿和更可持续未来的进程中迈出重要的一步。我们期待与业界携手落实这意义重大的规划。」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
2020年12月17日

关於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在2020年5月成立,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共同领导,成员包括环境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保险业监管局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督导小组旨在协调金融业针对气候和环境风险的措施应对,加快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发展,并支持政府的气候策略。


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策略资讯图表


1. 金融稳定理事会设立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旨在改善及增加气候相关财务资料的汇报。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的建议围绕四个主题范畴而制订,每个范畴均代表着机构营运方式的核心元素:管治、策略、风险管理,以及指标和目标。
2. 绿色分类目录是指将被视为在环境方面可持续的经济活动加以分类的系统。「共通绿色分类目录」为各IPSF司法管辖区在环境方面可持续的投资的定义提供独一无二的共同参考指标,从而为所有投资者和公司提供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