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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积金剧场︰新入职雇员要注意几时参加MPF计划!

 

积金剧场

刚大学毕业的Connie在6月5日第一日上班,除了要把握机会认识新同事,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外,她亦应该了解清楚强积金的基本条款和资料,例如参加强积金计划的安排。首先,Connie的雇主须於8月3日(即从她的受雇日起期计第60个公历日)或以前为她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这里所指的60日雇用规则是指公司与Connie维持雇佣关系的时期,而非指自Connie受雇日期起计的工作日数。除非双方雇佣关系在受雇第60日前终止,否则公司必须安排Connie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60日」的规定
根据法例规定,不论初登职场或转工,只要年满18岁至64岁的雇员或自雇人士,都必须参加强积金计划和作出供款。雇主同时亦有法定责任为雇员登记强积金计划和安排供款。

 

打工仔必须留意,雇主必须在雇员受雇首60日内为其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此规则不适用於从事建造业及饮食业俗称「炒散」的临时雇员,因为他们通常都是按日雇用,或雇用期少於60日的雇员,即使只受雇一日,雇主亦须为他们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最後登记限期遇上红日怎麽办?
假如第60天的强积金登记限期碰巧是星期六、公众假期、烈风警告日(即热带气旋警告八号或以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日,最後登记限期将会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试用期内需要登记强积金吗?
Connie与一般新入职同事一样,都有试用期,但试用期对60日的雇用期规则并没有影响。以Connie的情况为例,即使她在8月3日仍未完成试用期,其雇主仍须在该日或之前安排她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

 

对打工仔来说,正确认识强积金制度,加深理解自身应有权益,才可踏出策划未来理想退休生活的第一步。公众可在网上免费阅览及下载积金局新推出的《强积金雇员百科》,了解更多他们须注意的权益和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