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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

拖欠强积金 最高罚款$450,000及监禁四年

受新冠肺炎影响,本港失业率创15年新高。部分打工仔或因雇主财困而被拖欠强积金供款。

 

积金局一直以保障计划成员的权益为先,向违例雇主采取执法行动,包括为受影响雇员透过民事申索追讨拖欠供款,以及作出刑事检控。於2018-19年度,便成功为打工仔追回$1.72亿的强积金拖欠供款。

 

一般情况下,积金局首先会要求违规雇主尽快缴清拖欠供款及相等於拖欠供款金额5%的附加费,附加费会全数存入受影响雇员的强积金帐户。

 

若雇主仍拖欠供款,积金局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代雇员入禀法院提出民事申索追讨拖欠供款及附加费。雇主若漠视法庭判令,没有在指定日期内向积金局支付欠款及附加费,亦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350,000及监禁三年。

 

另外,若有足够证据,积金局会经警方及律政司向违规雇主提出刑事检控,违规雇主最高可被判处罚款$450,000及监禁四年。

 

打工仔亦应定期检查其强积金帐户及雇主必须提供的强积金每月供款纪录,若发现雇主拖欠供款,应立即致电积金局热线2918 0102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