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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文章
2022年10月
认识你的强积金权益 善用自愿性供款壮大退休储备
越来越多打工仔为追求更大的弹性而选择兼职工作,但追求工作自由的同时,大家都不可忽视自己的强积金权益。
根据法例,雇主必须安排年满18岁至64岁,连续受雇60日或以上的全职或兼职雇员,在受雇的首60天内,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雇主及雇员双方须分别向雇员的强积金帐户作出雇员有关入息5%的强制性供款,供款金额受限於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
雇员如何保障自身的强积金权益?
雇主有责任为雇员依法定期及准时作出强积金供款,而雇员又如何确保自身的强积金权益受到保障?《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要求雇主须在作出强制性供款後的第七个工作日,向雇员提供供款纪录,而通常打工仔都能够在粮单上查阅有关资讯。此外,他们亦可主动联络强积金受托人,或利用受托人提供的电子途径,查阅强积金帐户纪录,以确保有关供款金额无误,并已全数存入帐户内。如怀疑供款有误,雇员应马上透过热线2918 0102或电邮 (mpfa@mpfa.org.hk)联络积金局,局方会积极跟进有关个案。
作额外的强积金供款加强退休保障
打工仔亦可多行一步,在现有雇主拣选的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帐户作自愿性供款。另外,积金局亦鼓励打工仔作可扣税自愿性供款(TVC)。TVC最大的特点是供款灵活,打工仔可以自行选择心仪的强积金计划,供款额可因应个人的财政状况及能力,自行决定供款次数及金额,适合不同的经济情况。除了增加退休储备,TVC更可享税务扣减优惠,扣税额上限为每年$60,000(此上限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和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的合计上限)。
每个人有不同的退休需要,最重要是要了解自己的需要,定期检视强积金投资组合,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拣选基金,为退休生活未雨绸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