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刊物 / 文章
便利投资内地债券 以计划成员利益为最大考量
去年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附篇中提及政府与积金局研究措施,便利强积金基金投资於中央政府及内地政策性银行债券,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局长於去年12月22日发表网志阐述相关详情。这项便利政策措施以强积金计划成员的利益为最大考量,在提出前经过财库局及积金局深入研究,以及通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会提交立法会审议。积金局将全力配合政府进行所需的法例修改工作。
是次政策措施是回应强积金业界的意见,令强积金投资种类更多元化,协助强积金计划成员把握内地债券市场的机遇,争取更佳回报。近年,内地债券市场持续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及亚洲第一大市场,并在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佳绩。多个国际主要债券基准指数相继公布纳入内地在岸债券,债券通北向交易的最新日均成交额达293亿人民币,服务的机构投资者超过3,200家,境外投资者持有内地债券金额超过3.85万亿人民币。中央政府及内地政策性银行债券具备派息、稳定及低风险的优势,正好让强积金制度有更多元及稳健的投资选项和回报。
更重要的是,正如财库局局长在其网志中解释,香港特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应与特区政府在规管强积金投资的相关法例中,同样豁免於信贷评级的投资限制 (现时,特区政府是「获豁免当局」,但中央政府并不是)。事实上,三家政策性银行都是由中央政府创立及提供信用支持,并以贯彻中央政府的经济及社会政策为目标,获豁免相关限制同属有理有据。目前,中央政府得到投资级的发行人信贷评级,而三间政策性银行亦获得与中央政府相同的投资级的发行人信贷评级。
财库局计划修改目前适用於规管强积金投资的法例,将中央政府及内地三家政策银行,纳入为「获豁免当局」,从而使每个强积金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资金投资於中央政府或内地政策性银行同一次发行的债券,并可选择把所有资金投资於其至少六次不同发行的债券。预计最快可於2022年年中完成修例及生效。
一如以往,积金局会继续在保障强积金计划成员利益为先和平衡回报与风险的前提下,不时因应市场发展及业界意见,持续优化强积金准许投资项目,并透过不同渠道向公众宣传强积金的最新发展,并教育计划成员如何因应个人所需而作出适当的强积金投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