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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回应6月14日商报题为「香港须进一步完善退休保障制度」的文章
感谢 贵报一直以来对强积金的关注,就 贵报於6月14日发表由文武撰写题为「香港须进一步完善退休保障制度」的文章,部份内容与事实不符,作者的论点亦有商榷之处,故提供资料及分享本局观点,以加深 贵报读者对此议题的认识。
文章质疑强积金为雇员提供多大程度的退休保障。笔者作出此论述前必须先了解强积金制度的设计原意。强积金制度属於世界银行倡议的多支柱退休保障制度下的第二支柱,旨在协助打工仔提供基本退休保障。它必须与其他退休保障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及其他社会服务)相辅相成、共同运作,才能提供全面的退休保障。
一个退休保障制度须经历40年才发展成熟,强积金制度现正处於中途站。事实上,强积金制度实施21年以来,尽管经历了不同的短期市场波动,但强积金一直发挥作用,过去出现负增长的年份,翌年通常都会反弹,重回正增长,稳健地为计划成员的退休资产增值。截至2022年3月,强积金总资产约$11,200亿,其中扣除收费及费用後的净回报超过$3,260亿。过去十年间,强积金总资产增加187%。
文章指强积金追不上通胀,质疑对计划成员的退休保障功能。事实上,自制度在2000年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3月的年率化净回报率为3.6%,高於同期的1.8%年率化通胀率,跑赢通胀。
文章又提出「为何强积金要由私营机构管理?」,更指强积金是「一项让金融行业用以牟利的工具」,我对此偏颇的说法不表认同。
强积金此供款计划,并不会出现因资产不足而须由政府、雇主或纳税人补贴。此外,本港的金融规管制度成熟和稳健,由私营机构管理可确保稳健性,并为计划成员提供多元化的投资选择,让计划成员因应不同的人生阶段及个人需要作适当的选择。打工仔的强积金投资可以「自己话事」,不会受其他社会状况或公共财政影响。
对於文章提到自雇人士及自由工作者参与强积金计划的情况未如理想,事实上,积金局一直积极推动自雇人士参与强积金计划,而自雇人士对强积金的意识近年持续提升。自政府於2020年推出「保就业」计划後,参与强积金计划的自雇人士,更由2020年4月的21万5千增至2020年10月的22万9千,参与率在半年间升了5个百分点,由73%上升至78%。而截至2021年5月底,数目再增至超过23万3千,参与率达83%。
就文章指强积金未能对家庭照顾者等没有投入职场的人士提供保障,我必须向作者指出,强积金制度是以就业为本,由雇主雇员双方共同供款,为工作人口提供基本退休保障。至於非就业人口,包括从事非受薪工作的人士,包括全职无酬的料理家务者,根据法例,是在强积金制度涵盖范围之外。
积金局行政总监
郑恩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