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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文章
2024年3月
善用雇员自选安排管理强积金
雇员在入职时,雇主会为他们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不过,部分计划成员可能误以为一旦参与雇主所提供的强积金计划後,所有供款必须留在该计划,无法转换。积金局提提你,计划成员可以运用俗称「强积金半自由行」的「雇员自选安排」,将雇员供款部分转去心仪的强积金计划。
在「雇员自选安排」下,雇员可以每年一次自行选择将现职强积金计划供款帐户内,雇员强制性供款所累积的强积金,转移至自选的强积金计划。这项措施旨在为雇员在选择受托人及强积金计划方面,带来更大的自主权,从而更积极管理自己的强积金投资。这项措施亦有助促进强积金市场的竞争,从而令受托人加强其服务、创造减费空间。
不过大家要注意,雇主强制性供款部分并不可透过「雇员自选安排」转移。至於雇主及雇员的自愿性供款能否转移,则视乎原本计划内的管限规则而定。此外,即使计划成员行使了「雇员自选安排」的转移权,随後每个粮期的新供款,包括雇主及雇员部分,雇主仍须依旧存入沿用的受托人及计划内,而不是计划成员所拣选的新受托人及计划。
最後提醒大家,在作出转移决定前,应详细考虑自己的个人需要、风险承受能力及个人投资目标,并衡量产品(强积金计划及基金)、受托人服务和基金收费等,切忌盲目根据市场短期波动,「为转而转」。计划成员亦要留意,由於转移权益的过程涉及基金买卖,过程中由原计划受托人沽出基金至新计划的受托人买入基金期间,一般需时约六至八个星期。随着「积金易」平台即将启用,届时转移强积金的行政程序将会自动化,整个程序有望缩短至一至两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