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制度
帐户管理
计划成员在转移强积金时,须选择心仪的强积金受托人及强积金计划。
在选择受托人及计划时,应先考虑以下因素:
- 产品(计划及基金)
- 服务
- 基金收费及表现
- 个人因素
转移步骤
- 将填妥的转移申请表交给新受托人*(注:请勿向积金局提交文件)。
- 新受托人*会与原受托人*联络。
- 原受托人会把旧计划内的基金单位沽出,并将金额交予新受托人。
- 新受托人会按计划成员的基金选择买入基金单位。
- 转移程序完成後,计划成员会分别收到:
- 原受托人*的转移结算书;及
- 新受托人*的转移确认书。
^ 请小心核对,确保资料无误。如有任何疑问,应向受托人*查询。
转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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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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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离职转移强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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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人士由自雇人士帐户转出强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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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帐户转移-由一个个人帐户转出强积金至另一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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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帐户整合- 由多个个人帐户转出强积金至单一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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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受雇期间由供款帐户转出雇员强积金 -「雇员自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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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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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计划成员在离职时选择把强积金保留在旧雇主的计划,亦应填妥转移申请表格MPF(S)-P(M)交回原受托人*。 原受托人*会为计划成员开立个人帐户,把强积金转移到该个人帐户,并於完成後向计划成员发出书面通知。
#假如计划成员的个人帐户内存有自愿性供款,如使用MPF(S)-P(C)表格整合帐户,便必须把自愿性供款一并转移至计划成员选定的受托人的计划。如计划成员打算在整合帐户时提取自愿性供款,请使用计划成员资金转移申请表MPF(S)-P(M)表格。
*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