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制度

自愿性供款/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全部开启 全部收起

税务优惠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是唯一提供税务优惠的自愿性供款,帐户持有人可在薪俸税或个人入息课税享税务优惠。
扣税上限
在2019-20课税年度和随後的每个课税年度,扣税上限为每年$60,000。上限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和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的合计上限。

如供款人於同一年度同时作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及购买合资格延期年金,扣税额会先扣除可扣税自愿性供款部分,余额则用作扣减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

*合资格延期年金产品须符合保险业监管局发出的指引,其支付的保费才可以扣税。
合资格人士
以下人士符合在强积金计划内开立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资格:

(a) 强积金计划的供款帐户或个人帐户持有人
(b) 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的成员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优点
  • 方便
    合资格人士可自由选择设有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强积金计划,直接向受托人开立帐户及供款。
  • 清晰
    强积金受托人每年会提供供款概要,方便计划成员填写报税表。 
  • 灵活
    可不定期、不定金额灵活供款,亦可以因应个人情况随时增加、减少、停止或重新开始供款。 
  • 简单
    帐户持有人可随时将全数帐户结余转移至其他强积金计划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 
开立帐户及供款

大部分强积金计划均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合资格人士可在任何有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强积金计划开立帐户,及直接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无须经雇主安排。有关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的强积金计划的资讯,请参阅积金局网站的受托人服务比较平台

填写报税表
受托人*每年会向计划成员提供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概要。供款概要会显示该课税年度所支付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方便计划成员填写报税表。

* 强积金受托人及其计划将依次序逐一加入「积金易」平台。当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後,积金易公司将使用「积金易」平台执行计划下的行政工作,为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提供计划行政服务及处理服务指示。届时,雇主、计划成员及自雇人士可透过「积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强积金,而无须再向强积金受托人提交服务指示,而「积金易」平台将直接提供有关资讯及/或文件给您。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平台网站(www.empf.org.hk)。


以不同收入的单身人士为例子:(可节省税款以2018-19课税年度的税率计算)

每年节省税款

#2019-20课税年度的扣税额上限为$60,000,上限为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及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的合计上限。

#假设只有基本免税额及强制性供款税务扣减的情况下,以该年收入10%作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计算可节省税款。

#例子只作参考。个人可节省的税款需视乎其收入、所享有的扣减额及免税额、以及合资格延期年金保费,或可扣税自愿性供款金额等多个因素而定。
 
提取安排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须保存至65岁才可提取(符合法例订明的特定情况除外) ,超出扣税额的供款亦不能提早提取。
转移安排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持有人可随时将全数帐户结余转移到其他强积金计划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