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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供款 助你退休无忧

财政司司长在昨日公布的财政预算案中,建议为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提供扣税优惠。对於这项措施,我十分赞同,我们亦会全力配合,以期强积金计划成员能尽快享用优惠。
 
退休无忧是普罗大众的目标,亦是我作为积金局主席的愿景。然而,我也留意到坊间有不少意见认为强积金不足以保障市民的退休生活,担心所谓「临老过唔到世」。我想重申,要退而无忧,单靠强积金的确不足够。
 
香港的退休保障制度一直采用多根支柱模式,强积金只是这个框架下的第二支柱。强积金的设计是提供基本的退休保障,并非要作为就业人士唯一的退休收入来源。
 
因此,我们一直鼓励强积金计划成员在强制性供款以外,作额外的自愿性供款,以提高个人退休储蓄,增加其退休保障。
 
也许有人会问,为何要选择自愿性供款,而非另作其他退休投资呢?其实,强积金较不少投资产品「抵买」。
 
相比零售基金,强积金基金有很多优胜之处。强积金基金没有买卖差价,亦没有收取认购或赎回费。即使是较「贵」的股票基金,它们的基金开支比率也有不少是1%以下。
 
我假设一个例子:一位25岁的年青人,月入$15,500,而他未来40年都持续地作出强积金强制性供款,即每月$775,再加上雇主相同金额的供款,即每月合共$1,550,而未来40年的强积金年率化净回报为2.0%,以今日的价值计算,他退休时可提取的强积金总额为约$1,140,000。若这位年青人活至85岁,他在65至85岁期间,平均每月的退休收入便有约$4,700,接近早前有社会人士建议的全民退保方案中,提出足以应付退休人士基本生活需要的金额(注一)。
 
如果他愿意每月作出额外$500的自愿性供款,尽管他为此而获得的扣税优惠并不多,但根据以上例子中的假设,我们推算在他退休时,可提取的强积金总额会增加$370,000,至$1,510,000。换言之,只要他现在每月多供$500,退休时每月平均可以多收接近$1,600,至约$6,300。
 
事实上,根据局方的数字,强积金自愿性供款由2007年的$41.2亿,增加至2017年的$124.9亿,证明越来越多雇主及计划成员信赖强积金制度,愿意为长远的退休生活作更多的供款。
 
诚然,每个人对退休生活的追求不尽相同,要利用强积金满足所有退休需要,断然不行;未来要退而不忧,甚或享受退「优」生活,我们必须积极筹划自己的强积金。虽然暂时未有扣税优惠的详情,每人将可享用的扣税金额亦可多可少。但大家越早作出额外的退休储备,离退「优」生活的目标便会越近!

 
黄友嘉博士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主席

注一:

在计算这名成员在退休时可提取多少强积金时,有以下假设:

- 他的月薪为$15,500,即相等於本港就业人士的入息中位数。

- 他在40年内没有实质薪金调整,即薪金水平只按通胀调整,没有实质增幅。

- 他及他的雇主在40年内持续每月作出供款。

- 每年的强积金净投资回报率(即是已扣除收费及通胀率後的回报率)为2%。

- 该名成员於65岁提取强积金後,该笔款项随後於未来20年取得的回报率与通胀率一样。

- 根据统计处的资料显示,本港65岁男性人口的预期平均寿命为85岁。

- 此例子的金额全以2017年的价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