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金局

积金·志

为何要有「强迫金」?

社会上经常有一些声音,质疑强积金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市民一般都知道要为自己将来的退休做好准备。设立强制性退休供款,实有「强迫金」之嫌。
 
的而且确,积谷防饥是人人都懂得的道理,但知易行难。很多人都会自动自觉储起部分金钱作未来之用,但对一部分人而言,如何令他们改变「月光族」的消费模式,有纪律地持续不断把部分收入用作退休储蓄,唯有靠「迫」,「迫」大家正视退休问题,点点滴滴为退休後生活早作安排。
 
强积金制度就是为打工仔储钱,减少此刻的消费,为自己的退休保障打好根基,以及减轻未来社会对高龄人士的财政负担。
 
最近和一个已经工作10年的年轻人Frank谈强积金,他分享由首次收到周年权益报表显示自己的帐户内只有大约数千元,到今天有接近$30万;从起初不以为意,到现在会愿意花时间检视自己的强积金投资。Frank称自己会花光每个月的薪金,是一名「月光族」,他对於10年来「被迫」储存了这个金额感到惊喜,认为这个制度确实可以为打工仔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
 
事实上,强积金的总资产在2018年3月底达$8,567亿。这数目约相当於政府财政储备的78%。根据积金局估算,到2020年,强积金总资产可望达$10,000亿。这些「迫」出来的储蓄都记录在各自成员的强积金户口内,用作退休储备,同时亦是本港社会应付未来人口高龄化的重要资产。
 
大部分国家或地区都有某种形式的退休保障制度,但没有一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方案。本港的强积金制度属於世界银行建议的多根退休保障支柱摸式的第二支柱,即是由私营机构管理及具足额资金(fully-funded),以职业为本的强制性供款制度。
 
强积金制度的构思,是每名打工仔为自己「先储未来钱」,透过每月雇主及雇员合共10%的强制性供款,按个人退休目标和需要,选择适合自己投资风险的基金,一点一滴累积财富。
 
在这个制度下,每位计划成员都有自己的强积金帐户,最後累积的强积金与自己的供款额及投资回报挂鈎。换言之,对强积金计划作出的供款越多,储蓄的成果就可能会越丰盛。更重要的是,这个储蓄成果是属於自己的,亦不受他人的投资决定影响,这符合经济学上的公平原则。
 
诚然,各种退休金制度各具特点;但相对而言,强积金制度在财政运作上较具持续性。每一名在职人士为自己日後退休生活作出储蓄,不会将支付退休金的责任转嫁下一代。它同时具备高透明度,计划成员可全面知悉自己的强积金投资在那些基金、那些市场及那类资产。
 
无疑,强积金制度在不少地方有改进的空间,但它的强制性储蓄的良好本意却不容否定。无人能预知退休後的生活如何,但有准备的总比没有准备的好。
 
黄友嘉博士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
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