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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成立「积金之友」,旨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积金之友」可尊享以下待遇,以对强积金制度有更深入的了解:
如欲成为「积金之友」,请提供以下资料,并请于方格加上✓后提交予积金局,以示同意本局将你的个人资料用于拟定用途:
*必须填写
请选择以下其中一项:
积金局将依循有关法例保障你的个人资料安全。
本表格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将用于进行与积金之友有关的活动。你必须提供这些资料才能成为积金之友。积金局未经你的同意,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关资料。
积金局会将你的个人资料(即姓名及电邮地址)用于发放有关积金局的宣传、推广、教育或相关活动的资料。除非获得你的同意,积金局将不会使用该等资料作以上用途。
你有权要求查阅由积金局持有你的个人资料。你欲查阅或更改存于积金局的个人资料,可致函香港观塘巧明街98号 The Millennity 1座 12楼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个人资料私隐主任,提出有关要求。在提出查阅资料要求时,须填妥查阅资料要求表格(第OPS003号)。
你可以随时要求停止作为「积金之友」,并要求积金局停止向你发出《积金局通讯》和其他有关积金局及强积金的资讯。如欲作出此要求,可将你的姓名及不愿意接收讯息的联络电邮地址,电邮至<a href="mailto:friends@mpfa.org.hk" target="_blank">friends@mpfa.org.hk</a>,或致函香港观塘巧明街98号The Millennity 1座12楼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对外事务部,要求停止使用你的个人资料。
查询:2918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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