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政策
私隐政策
私隐政策声明
私隐实务
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
积金局以合法和公平的方法收集足够但不超乎适度的个人资料,并以雇主和金融规管机构的身分持有个人资料,以用於与积金局的职能和活动直接有关的用途。
积金局持有的个人资料的大致类别及主要用途如下:
- 牌照/注册申请纪录及相关申报表和通知书,以及回应公众谘询文件的意见书—用於相关表格或文件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所列明的用途;
- 查询、投诉、巡查、监管、调查及执法纪录—用於回应及跟进查询、意见、建议、要求或投诉,或进行调查、采取监管或执法行动,以及履行积金局的法定和行政职能和进行相关活动;
- 人事纪录—用於招聘、聘任及人力资源管理的用途;及
- 其他行政及营运纪录—视乎纪录的性质而用於不同用途(例如筹办教育、推广及培训活动,或管理订阅刊物,以及为妥善履行积金局职能的其他用途)。
在我们向个别人士收集个人资料时或之前,会向他们提供《收集个人资料声明》。该份声明载有(其中包括)收集资料的目的。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只用於收集该资料的目的或直接有关的目的。除非获资料当事人同意或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否则我们不会把所持有的个人资料用於新目的或向第三者披露/转移所持有的个人资料。
使用小型文字档案(cookies)—当你浏览本局网站时,小型文字档案(即载有使用者的喜好、喜爱网页等资料的文字资料档案)会储存在你用以浏览本局网站的电子装置内。使用小型文字档案的目的是改善使用者的体验,并不会收集任何个人资料。你可以在浏览器上拒绝接受小型文字档案;但如拒绝,你可能无法使用网站的若干功能,例如设定使用者的浏览喜好(例如字体大小)。
有关浏览本局网站的统计资料—我们会记录本局网站的浏览次数、曾浏览的网页及访客的互联网规程(IP)地址,以用作编纂统计数据、维护及提升本局网站,以及保安用途。我们不会亦无意使用访客资料作辨识身分的用途。
保留资料
保障措施
积金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保护本局持有的个人资料,以免该等资料有所遗失、在未经授权或意外的情况下被查阅、使用、处理、删除、修改或披露。本局只限「有需要知道」的相关雇员查阅个人资料。为保障个人资料,经由网上传送的个人资料会进行加密。
外判安排—积金局的资讯科技系统及网站由内部职员及/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开发和维护。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不能读取储存在相关系统的个人资料。他们受合约约束,以防止在未经授权或意外的情况下查阅、处理、删除、遗失或使用任何他们有可能接触的个人资料,以及避免保留该等资料超过所需的时间。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如欲提出查阅资料要求,请填妥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订明的要求表格(查阅资料要求表格(第OPS003号)) ,并以传真、电邮、邮寄方式或亲身把表格交回积金局个人资料私隐主任。
地址:香港观塘巧明街98号The Millennity 1座12楼
传真号码: (852) 2259 8806
电邮:mpfa@mpfa.org.hk
请留意,我们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20条订明的情况下(例如,该项要求不是采用中文或英文以书面作出、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1条或《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77条下的保密条文适用等),或会拒绝依从你的查阅资料要求。
当处理查阅或改正个人资料的要求时,我们会查核提出要求者的身分,以确保他/她是符合查阅或改正要求的合法人士。如有需要,我们会就处理查阅资料要求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