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隐政策

私隐政策

私隐政策声明

积金局尊重个‍人资料私隐,并承诺遵守和遵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此,我们致力确保本局职员遵守最严格的保安及保密标准。

私隐实务

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

积金局以合法和公平的方法收集足够但不超乎适度的个‍人资料,并以雇主和金融规管机构的身分持有个人资料,以用於与积金局的职能和活动直接有关的用途。

 

积金局持有的个‍人资料的大致类别及主要用途如下:

 

  • 牌照/注册申请纪录及相关申报表和通知书,以及回应公众谘询文件的意见书—用於相关表格或文件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所列明的用途;

  • 查询、投诉、巡查、监管、调查及执法纪录—用於回应及跟进查询、意见、建议、要求或投诉,或进行调查、采取监管或执法行动,以及履行积金局的法定和行政职能和进行相关活动;

  • 人事纪录—用於招聘、聘任及人力资源管理的用途;及

  • 其他行政及营运纪录—视乎纪录的性质而用於不同用途(例如筹办教育、推广及培训活动,或管理订阅刊物,以及为妥善履行积金局职能的其他用途)。

 

在我们向个别人士收集个人资料时或之前,会向他们提供《收集个人资料声明》。该份声明载有(其中包括)收集资料的目的。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只用於收集该资料的目的或直接有关的目的。除非获资料当事人同意或法律许可或有所规定,否则我们不会把所持有的个人资料用於新目的或向第三者披露/转移所持有的个人资料。

 

使用小型文字档案(cookies)—当你浏览本局网站时,小型文字档案(即载有使用者的喜好、喜爱网页等资料的文字资料档案)会储存在你用以浏览本局网站的电子装置内。使用小型文字档案的目的是改善使用者的体验,并不会收集任何个人资料。你可以在浏览器上拒绝接受小型文字档案;但如拒绝,你可能无法使用网站的若干功能,例如设定使用者的浏览喜好(例如字体大小)。

 

有关浏览本局网站的统计资料—我们会记录本局网站的浏览次数、曾浏览的网页及访客的互联网规程(IP)地址,以用作编纂统计数据、维护及提升本局网站,以及保安用途。我们不会亦无意使用访客资料作辨识身分的用途。

保留资料

积金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确保个‍人资料不会保留超过为达致使用或拟使用有关资料的目的所需的时间。我们会为载有个‍人资料的纪录制定适当的存废期限表,并会按照该期限表所订明的时间销毁纪录。

保障措施

积金局采取切实可行的步骤,保护本局持有的个‍人资料,以免该等资料有所遗失、在未经授权或意外的情况下被查阅、使用、处理、删除、修改或披露。本局只限「有需要知道」的相关雇员查阅个‍人资料。为保障个‍人资料,经由网上传送的个‍人资料会进行加密。

 

外判安排—积金局的资讯科技系统及网站由内部职员及/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开发和维护。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不能读取储存在相关系统的个‍人资料。他们受合约约束,以防止在未经授权或意外的情况下查阅、处理、删除、遗失或使用任何他们有可能接触的个‍人资料,以及避免保留该等资料超过所需的时间。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如欲提出查阅资料要求,请填妥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订明的要求表格(查阅资料要求表格(第OPS003号)) ,并以传真、电邮、邮寄方式或亲身把表格交回积金局个人资料私隐主任。

 

地址:香港观塘巧明街98号The Millennity 1座12楼
传真号码: (852) 2259 8806
电邮:mpfa@mpfa.org.hk

 

请留意,我们在《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20条订明的情况下(例如,该项要求不是采用中文或英文以书面作出、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1条或《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77条下的保密条文适用等),或会拒绝依从你的查阅资料要求。

 

当处理查阅或改正个人资料的要求时,我们会查核提出要求者的身分,以确保他/她是符合查阅或改正要求的合法人士。如有需要,我们会就处理查阅资料要求收取费用。

查询

任何有关积金局个人资料私隐政策及实务的查询,可按上述通讯地址或方式邮寄、电邮或传真予积金局个人资料私隐主任,或在办公时间内致电积金局热线 2918 0102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