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
强积金受托人
提出对投诉强积金受托人或「积金易」平台的投诉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 为使你的不满能𥁞快获得解决,你可按下表先直接联络以下机构反映不满及寻求解决方法。
你不满的事宜涉及那一方面?
|
你的强积金计划是否已经加入「积金易」平台*?
|
你可联络以下机构
|
---|---|---|
强积金计划行政事宜,例如:
|
是
|
「积金易」平台
强积金受托人 |
|
不论你的强积金计划是否已经加入「积金易」平台 |
强积金受托人 |
*就强积金计划加入「积金易」平台的时间表及相关资讯,可浏览积金易网站(www.empf.org.hk)。
- 如你决定向积金局作出投诉,你可以透过电邮、邮寄或电话等途径提出。
- 为使积金局能迅速处理你的投诉,请於提出投诉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 个人资料及联络方法;
- 提供或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以核实身份;
- 有关事件的具体详情;及
- 所有有助处理投诉的文件和纪录,例如权益报表、转移表格、基金转换表格、付款结算书的传真纪录及速递收据等。
- 如你没有提供或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及联络资料,积金局仍会按程序处理投诉,惟请注意:
- 积金局将不会与投诉人讨论或披露个案进展及结果;及
- 相关投诉处理工作或会受影响。
- 当积金局接获投诉後,会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资料作初步评估,亦会按既定程序从速处理,并於跟进後,向你回覆个案结果。积金局会於收到投诉後七个工作天内透过电话或信件与投诉人初步联络。另外,积金局亦会最少每两个月与投诉人交代跟进情况。
- 积金局不可以亦不会
- 干预强积金受托人的商业决定;
- 指令强积金受托人或「积金易」平台向投诉人作出赔偿或厘定赔偿金额;
- 监管成分基金的表现;
- 介入强积金受托人与客户之间有关服务质素的纠纷或作出裁决;
- 担当财务或法律顾问;或
- 处理与营运强积金计划无关的投诉。
- 如果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强积金受托人/「积金易」平台就强积金计划行政安排有不足之处的情况,积金局会视乎个案性质,按既定程序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
- 《强积金条例》一般订明积金局不得披露在行使或执行职能时所取得的资料,我们因此未必能向投诉人提供所有调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