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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雇主应於五月三日前提出强积金豁免申请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促请营办职业退休计划的雇主,在决定是否提出强积金豁免申请前,应与雇员充分沟通及商议,并尽快以书面通知他们有关决定。

 

提出强积金豁免申请的截止日期为53日。

 

由於申请豁免限期将近,积金局行政总监黄志光已再次去信一万一千个设有职业退休计划的雇主,促请他们在截止日期前递交申请。

 

黄志光在信中吁请雇主在决定如何将职业退休计划与强积金衔接的过程中,以开明诚恳的态度,与员工相互沟通和讨论。

 

他促请雇主在定出衔接安排後,尽快以书面通知雇员有关决定。

 

信中亦提醒雇主,对职业退休计划所作的任何更改,均受计划的管限规则、雇佣合约的条款及《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的条文所规限。

 

积金局将於本周稍後时间约见十间主要计划管理人的代表,要求他们协助把有关信转达予其客户。

 

在未来数个星期,积金局更会透过电台和电视台宣传有关信息,呼吁雇主在决定是否提出强积金豁免时,应尽快谘询员工,并提醒他们注意截止申请日期。

 

同时,积金局正着手加强公众查询热线服务(电话:2918 0102),一套共有三十条线路的先进电话资讯系统将於四月启用。为使市民更容易获取积金局的最新资料,积金局亦积极筹备提升积金局网页(www.mpfahk.org)的内容。

 

 

-完-

2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