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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就以永久离港为理由提早提取强积金的补充资料

积金局留意到近日有传媒引述积金局2020-21年报(财政年度)有关以永久离港为理由提早提取强积金的数据,当中提及以永久离港为理由提早提取强积金的金额按年增加。为了让传媒有更全面的理解,积金局提供以下补充资料,以供参考:

 

  • 根据受托人提供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以永久离港为理由提早提取强积金的申索数目的统计资料,近三个财政年度的申索数目均较上一个财政年度下跌,详情请参阅下表︰


    *积金局於2016年开始收集有关数据。

  • 至於2020-21财政年度以永久离港为理由提早提取强积金的申索金额,按年上升27.3%,但必须留意,2020-21财政年度底的强积金总资产值,亦较对上个财政年度底增长35%至约$11,700亿。总资产值上升原因包括强积金投资期内表现理想,加上持续增加的供款,因此,以永久离港为理由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的申索金额亦同步上升。而根据统计,2020-21财政年度以永久离港为理由提早提取的$65.67亿,占强积金总资产值(截至2020-21财政年度底约为$11,700亿)0.56%。

  • 积金局重申,以永久离港为理由提早提取强积金的申索个案并不等同移民个案,以此理由向受托人申请提取强积金亦包括申请人返回其原居地(例如非本地雇员结束在香港工作),及移居内地生活。由於计划成员可能拥有多於一个强积金帐户,申请人须向个别受托人提出申请,因此实际申请人数估计少於申索宗数。
 
-完-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