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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欢迎立法会批准法例修订以便利强积金投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和内地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债券
积金局欢迎立法会今日(6月1日)批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的《202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以便利强积金基金投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和三家内地政策性银行(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所发行或无条件担保的债券。《修订规例》将於6月10日刊宪生效。
积金局主席刘麦嘉轩表示:「积金局在保障强积金计划成员利益为先和平衡回报与风险的前提下,不时因应市场发展,研究及检讨强积金准许投资项目。近年,强积金计划成员和业界对於可取得稳健回报的投资选项需求殷切,这些投资选项让业界能够按快将退休或退休後的计划成员的投资需要而制订退休方案。」
她续指,因应内地债券市场持续发展,是次法例修订回应了强积金计划成员及业界的期望。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和三家内地政策性银行所发行或无条件担保的债券能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机会,有助增加强积金为打工仔提供的退休保障。
根据《修订规例》,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和三家内地政策性银行将纳入「获豁免当局」名单。强积金成分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资金投资於单一「获豁免当局」同一次发行或无条件担保的债券,并可选择把所有资金投资於同一「获豁免当局」发行或无条件担保并包含至少六次不同的发行的债券。
《修订规例》获批准後,积金局会与强积金业界继续沟通,协助他们制定合适的投资方案,为计划成员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完-
2022年6月1日
注:
於新闻稿发布後,《202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已於6月2日刊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