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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积金局就引入有关入息水平自动调整机制谘询公众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建议引入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自动调整机制,并於今天(1月23日)展开为期六个星期的公众谘询。
 
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条例》)下,雇主及雇员双方均须按雇员有关入息的5%作出强制性供款,作为雇员享有的强积金权益。自雇人士亦须按其有关入息的5%作出强制性供款。
 
强制性供款款额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所限,该两个水平须按《条例》规定,每四年最少检讨一次。
 
建议机制的主要元素如下:
  1. 调整方式及检讨/调整频率
  • 建议采取自动调整机制,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将严格按照建议的调整基准和《条例》订明的其他元素,每两年於同一时间厘定。
  1. 调整基准
最低有关入息水平
  • 建议调整基准为涵盖所有18岁至64岁的受雇人士(不包括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的55%。
     
  • 与现行调整基准(即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的50%)比较,新的调整基准额外加入5%升幅,是要确保较低收入的雇员在支付雇员部分的5%强制性供款後,实得工资至少仍有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的50%。
最高有关入息水平
  • 建议调整基准为涵盖所有18岁至64岁的受雇人士(不包括外佣)的每月就业收入分布中第90个百分值。
     
  • 把外佣的收入数据从两个建议基准的收入数据中剔除,预期更能准确地反映受强积金制度涵盖的本地工人的收入分布。
  1. 调整幅度的限制
 最低有关入息水平
  • 将严格按照调整基准向上或向下调整。
最高有关入息水平
  • 向下调整时,减幅将严格按照调整基准。不过,向上调整时,每次增幅不得超逾$5,000,以便在协助就业人口累积更多退休储蓄,以及避免一下子大幅加重雇主及雇员的财政负担这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1. 舍入机制
最低有关入息水平
  • 建议把数额向上舍入至最接近的$100。
最高有关入息水平
  • 建议把数额舍入至最接近的$2,500。 
积金局发言人说:「积金局经考虑包括现行调整机制的运作经验等多项因素,提出这个自动调整机制进行谘询。我们预期建议的自动调整机制可令供款水平与劳动人口的收入分布更趋一致,并可提高强积金制度的效率。」

谘询文件已上载至积金局网站,公众亦可到积金局办事处索取。欢迎公众於2015年3月5日或之前就建议提交意见。
 
市民可直接在积金局网站提交意见,或填妥谘询文件内的「谘询问题回应」表格,邮寄、传真或电邮至积金局。
                                                                             
—完—
 
2015年1月23日
  
附录(一):现行与建议调整机制的比较
附录(二):过往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