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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建议沿用现行强积金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调整机制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向政府提议,不推行引入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自动调整机制的建议(建议*)。
 
局方早前就有关建议进行公众谘询,结果显示建议缺乏支持,公众对建议的个别元素亦持不同意见。积金局考虑谘询结果後,向政府提议不推行有关建议。
 
公众谘询於2015年3月5日结束。积金局共收到35 075份意见书,当中35 062份由公众人士提交,另有13份由相关界别团体提交。
 
绝大部分的回应者均不支持建议,当中65%回应者有发表其他意见。在这些有其他意见的回应者中,有约三分一倾向沿用现行调整机制。有些回应者认为自动调整机制欠缺灵活性,未能适当地考虑所有其他相关因素,如当前的社会及经济状况、在职人口的入息分布及通胀率等。
 
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条例》)下,雇主及雇员双方均须按雇员有关入息的5%作出强制性供款,作为雇员享有的权益。自雇人士亦须按其有关入息的5%作出强制性供款。
 
强制性供款款额受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所限。
 
积金局必须每四年就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进行不少於一次检讨,以确定是否有理由调整该两个水平。
 
公众谘询结果已上载於积金局网站。
 
积金局会继续沿用《条例》下的现行法定调整机制,检讨最低及最高有关入息水平。
 
目前,最低有关入息水平为每月$7,100,最高有关入息水平则为每月$30,000。
 
—完—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