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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2017-18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现接受申请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2017-18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今日起(4月3日)至2018年6月30日接受申请。
 
今年新增网上报名,有意成为的「积金好雇主」的雇主可於「积金好雇主」专页直接填写表格及递交申请。雇主亦可透过电邮、传真、邮寄或亲身,将填妥的申请表格,递交至积金局。
 
雇员如欲提名所属公司/机构成为「积金好雇主」,亦请把握机会,立即递交提名表格
 
一年一度的「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目的是促进雇主履行强积金责任,并鼓励他们为雇员提供更好的退休福利,同时嘉许致力保障及加强雇员退休福利的模范雇主。要成为「积金好雇主」,雇主除了须已参与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一年或以上和遵守强积金法例外,亦须为雇员提供额外的退休保障安排。
 
由去年起,嘉许计划增设两个奖项,分别是「积金供款电子化奖」和「推动积金管理奖」。通过评核为「积金好雇主」的公司/机构,如符合特别奖项的评核准则,将获得额外嘉许,以表扬他们分别透过电子化系统进行强积金供款和鼓励雇员积极管理其强积金。
 
2017-18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的结果,将於今年10月公布。成功获嘉许的雇主,可获发证书,亦可於公司/机构的网页、宣传品、文具、广告或活动上展示「积金好雇主」的标志直至2019 年9月30日。
 
积金局亦会於今年稍後举行的「积金好雇主」嘉许礼上,颁发证书予获嘉许的雇主,并将获嘉许雇主的名单上载至积金局网站,供公众阅览,以作公开表扬。
 
所有获嘉许的雇主,亦可获得积金局提供的特选服务,包括获邀出席强积金讲座、收取局方刊物及活动消息;及优先报名参加局方举办的活动。
 
今次是积金局连续第四年举办「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过去反应踊跃,去年就有879间公司/机构获嘉许,它们的业务涵盖金融、建筑、运输及饮食业等,估计合共雇用超过160,000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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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