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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2018-19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现接受申请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宣布2018-19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今日起(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接受申请。
 
为标志「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踏入五周年,今年特设两项殊荣。连续五年获嘉许为「积金好雇主」的公司或机构,可获「积金好雇主5年」奖项。在2018-19计划年度内,获「积金好雇主5年」的公司或机构如同时提供多於一个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供雇员选择及为所有雇员作出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更可额外获颁「卓越积金好雇主」殊荣。
 
有意成为的「积金好雇主」的雇主可於「积金好雇主」专页直接填写表格及递交申请。雇员如欲提名所属公司/机构成为「积金好雇主」,亦可递交提名表格
 
一年一度的「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旨在促进雇主履行强积金责任,并鼓励他们为雇员提供更好的退休福利,同时嘉许致力保障及加强雇员退休福利的模范雇主。要成为「积金好雇主」,雇主除了须已参与强积金计划一年或以上和遵守强积金法例外,亦须为雇员提供额外的退休保障安排。
 
2018-19年度「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的结果,将於今年9月公布。积金局亦计划於10月举行的「积金好雇主」嘉许礼上,颁发证书予获嘉许的雇主,并将有关名单上载至积金局网站,供公众阅览,以示公开表扬。所有获嘉许的雇主,除可获邀参加积金局举办的活动及收取积金局通讯外,其公司/机构的网页、宣传品、广告或活动上亦可展示「积金好雇主」的标志直至2020 年9月30日。

今次是积金局连续第五年举办「积金好雇主」嘉许计划,过去反应踊跃,去年就有1,102间公司/机构获嘉许,它们的业务涵盖贸易、金融、建筑、制造、运输、及饮食业等,估计合共雇用逾180,000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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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