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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雇员透过「行业计划」同受强积金保障
大家可能经常都会见到餐厅门外张贴告示招聘临时工或短期兼职,又或者不时在招聘网站或社交媒体发现有地盘以日薪形式聘请散工。不少从事这两个行业的工友,亦经常以「炒散」形式受聘、被派到不同地方工作、按日发薪,或以现金支薪。这类散工流动性这麽高,会否影响强积金为他们提供的退休保障?
强积金「行业计划」保障临时工
一般来说,在强积金制度下,只要打工仔受雇满60日,雇主就须为他们登记参加强积金计划,受强积金制度的保障。虽然大部分建造业或餐饮业的工友受雇都少於60日,但他们亦可透过参加强积金「行业计划」,获得同样的强积金保障。
「行业计划」是专为饮食业及建造业的临时雇员(即由雇主按日雇用或雇用期少於60日的雇员)而设,不论受雇时间多短,甚至即使只受雇一天,雇主亦须为他们参加强积金计划及作出供款。如临时雇员没有在雇主参加的行业计划开立帐户,雇主必须在雇员受雇的首10日内,将雇员登记表格交回所属的受托人。
而临时雇员可预先自行向东亚及银联两间营办「行业计划」的受托人公司,开立临时雇员户口(俗称「散工卡」)。成功申请後,即使工友经常转工,只要新旧雇主均参加同一个行业计划,他们只须向新雇主出示相应的「散工卡」或户口号码,雇主就可以将供款存入其强积金帐户,而无须在转职时转换计划及重新开立帐户。
供款计算方法
临时雇员的供款期亦有长短,如即日支薪或每周支薪。临时雇员没有一般雇员的免供款期,不论参加哪个强积金计划,雇主及雇员均须从雇用期首日开始作出强制性供款。
临时雇员及雇主须参考以下供款标准,按雇员每日有关入息作出定额供款:
供款标准
请紧记,法例规定雇主有责任安排员工参与强积金计划并作出供款。因此,建造及饮食业的雇主并不能够以散工的受雇期不足,或以散工工友未有参与「行业计划」等理由,拒绝供款或履行其他强积金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