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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涵蓋範圍
按《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定義下的「自僱小販」可獲豁免參加強積金計劃。
然而,如果你有僱用員工,那麼你便須以僱主身分安排僱員參加強積金計劃並作出供款。
假若該年滿18歲的學生屬於一般僱員,僱用期不少於連續60天,有關機構必須在僱用該學生的首60天內,為其安排參加強積金計劃(如該學生未滿18歲或屬於獲豁免人士,則有關機構無須為其參加強積金計劃)。
然而,上述60日的僱用規則不適用於受僱為建造業或飲食業臨時僱員的學生。僱主必須為其安排參加強積金行業計劃或集成信託計劃,並作出供款。
參加計劃及行政安排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www.empf.org.hk)。
可以。你有權轉換另一個強積金計劃,並把你僱員的強積金轉往新的計劃,但應盡早就建議安排與僱員溝通。
進行轉移程序時,首先要向新計劃的受託人*提交書面申請,新受託人隨即會與你現有的受託人完成轉移程序。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www.empf.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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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入職及離職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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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必須在僱員離職月份最後一天之後的10日內,以書面形式或透過付款結算書中通知強積金受託人*,說明僱員離職的日期。
如果你是從事飲食業或建造業的僱主,並已安排臨時僱員參加行業計劃,則無須進行上述有關通知受託人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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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供款
供款期一般是指糧期。就每月支薪的一般僱員而言,僱主必須在每個月的第10日(即「供款日」)或之前為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
從事建造業及飲食業,並已安排臨時僱員登記參加行業計劃的僱主,可選擇在發薪日之後的下一個工作日,或在有關供款期完結後的10日內作出強制性供款。
注意:供款日不會受「發薪日」影響,即無論僱主在該月結束當日、之前或之後向僱員支付薪金,亦與供款日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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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結算書應就每名僱員提供以下資料:
- 僱員在供款期內的有關入息;
- 僱主的強制性供款款額;
- 僱員的強制性供款款額;
- 僱主的自願性供款款額(如有);以及
- 僱員的自願性供款款額(如有)。
受託人*可於供款期結束前向僱主寄出付款結算書的範本,讓僱主選擇使用。當中顯示受託人所收到關於每名有關僱員的最新資料(例如有關入息和供款詳情等)。受託人*亦會明確告知僱主,假如未在預計日期前收到範本時應如何聯絡受託人*,以及如何修改範本上的資料,再將其作為已填妥的付款結算書交回受託人*。
此外,部分受託人亦會提供額外服務,例如:
- 查詢熱線;
- 每月報表;
- 讓僱主查閱交易詳情及供款資料的網上服務;以及
- 提供支薪管理軟件,以便管理僱員紀錄、製備及以電子方式遞交付款結算書。
* 強積金受託人及其計劃將依次序逐一加入「積金易」平台。當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後,積金易公司將使用「積金易」平台執行計劃下的行政工作,為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提供計劃行政服務及處理服務指示。屆時,僱主、計劃成員及自僱人士可透過「積金易」平台管理您的強積金,而無須再向強積金受託人提交服務指示,而「積金易」平台將直接提供有關資訊及/或文件給您。就強積金計劃加入「積金易」平台的日期及相關資訊,可瀏覽「積金易」平台網站(www.empf.org.hk)。
是的。僱主必須在作出強制性供款後的七個工作日向僱員提供每月供款紀錄,並應包括:
- 僱員的有關入息;
- 僱主及僱員的供款款額,包括強制性供款及自願性供款;以及
- 向受託人支付供款的日期。
僱主如未有準時為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便須繳交相等於拖欠供款款額5%的附加費,附加費會全數撥入有關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僱主可聯絡受託人查詢應繳附加費的金額,並盡快連同供款一併繳交,無須等待積金局發出附加費通知書。
另外,拖欠供款的僱主可被罰款$5,000或相等於拖欠供款款額的10%(以款額較高者為準),亦可被檢控,最高刑罰是監禁四年及罰款$450,000。
強積金與長期服務金 / 遣散費的抵銷安排
是僱主供款部分的強積金(即在投資後所累積的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