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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行业计划雇主

全部开启 全部收起

1. 我是建筑公司东主。我同时聘用了部分短期的建筑工人及长期的文书及管理人员。我打算安排短期聘用的雇员参加行业计划,我可否安排所有长期雇员同样参加行业计划?

可以。从事建造业及饮食业的雇主可选择安排临时雇员及一般雇员参加行业计划。

2. 我是一家集团公司的雇主,旗下有数间附属公司,其中一间公司从事饮食业,其余的公司则从事其他行业。我可否安排所有附属公司的雇员参加行业计划?
不可以。行业计划只开放予建造业及饮食业的雇主及雇员参加。你旗下的公司之中只有从事饮食业的附属公司所聘用的雇员才可参加行业计划。
3. 我的公司从事饮食业,法例是否规定我必须参加行业计划?
不是。虽然行业计划对建造业及饮食业的雇主提供行政便利,但参加与否纯属自愿,雇主可以选择安排雇员参加行业计划或集成信托计划。
4. 我为临时雇员开立帐户时,有什麽需要注意?

请确保临时雇员在登记表格上填妥下列资料:

 

  • 雇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日期;
  • 联络资料(地址及电话号码);
  • 基金选择(如有);
  • 就税务居民身分作出自我证明(即申报雇员是否在香港以外地区有税务居民的责任);及
  • 在表格上签署。

如雇员未有就税务居民身分作出自我证明,受托人将无法完成开户程序。

 

有关「就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的详情,请浏览香港信托人公会税务局的网页。

5. 我应如何计算参加行业计划的临时雇员的强制性供款?
你应使用特定供款标准为参加行业计划的临时雇员计算供款。
6. 如我已经安排一名临时雇员参加行业计划,当我终止雇用该雇员时,是否需要通知计划受托人?

不需要。参加行业计划的临时雇员离职时,其雇主无须通知有关受托人。

 

但是,如选择安排临时雇员参加集成信托计划,你须以书面形式就雇员的离职通知受托人。

 
7. 雇主安排临时雇员参加行业计划有甚麽好处?

如雇主选择在发薪日之後的下一个工作日作出强制性供款,雇主便无须向雇员提供供款纪录,亦无须备存有关入息及的缴付供款的纪录。